什么样的商标没有显著性?
商标是商家的重要资产之一,具有识别和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功能。但是,有些商标可能因为没有足够的显著性而无法得到保护。
那么什么样的商标没有显著性呢?
1. 描述性商标
描述性商标是指商标字面上表示商品或服务的性质、质量、用途、特点、构成或用材等的商标,如“冰凉爽口”、“洁净透明”等。这类商标具有普遍的词语或用语,消费者经常用其名称或描述性特征的词语来识别商品和服务。因此,这类商标缺乏足够的独创性和与众不同性,无法为商家获得足够的商标权利保护。
2. 一般性商标
一般性商标是指那些不具备相对独立的商标性能力和时钟特征的商标,不能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唯一标志符。例如,“电脑”、“酒”、“水果”等一般性名称,无法被视作商标进行保护。
3. 地理名称
地理名称是指表示贸易来源于某个具体地理区域的商标,例如“法国红酒”、“加拿大枫糖”等。因为这类商标与特定地点、地区或国家相关联,无法得到普遍的专属商标保护。
4. 普通字体和颜色
如果商标字体和颜色太过平凡和普通,没有独到之处和特殊意义,也无法得到商标保护。
总之,如果商标缺乏足够的独创性、显著性和区别性,就难以获得商标权利保护。商家在注册商标时要注意商标的显著性和独创性,以免发生无法保护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