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新规详解
2021年7月1日起,我国新版《民法典》生效,其中涉及到了租赁房的内容。租赁房新规是从民事角度出发对租赁关系进行明确规定,旨在保护房东和租户的合法权益,为租赁市场提供更加规范、公正、有序的环境。本文将从多个方面详细解读租赁房新规,以期为广大读者提供参考和帮助。
一、租赁合同
新规对租赁合同的规定更加详细和严格。其中,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房东必须出具购房合同及其它产权证明;双方必须约定租赁期限和年租金等明细;租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不得使用口头方式或约定留有空白、未填项的合同;合同解约的情形必须按照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程序执行。
对于存在合同纠纷的情况,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互相告知联系方式,并且约定并保留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证据。在租赁期间,两个月以上的长期租赁,应当进行公证和备案。同时,将租赁房屋的维修责任、物业服务、拆除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二、租金管理
新规进一步明确了对租赁费用的管理办法。其中,规定租赁房租金的支付方式必须以银行转账、支票等有据可查的方式进行,房东可以拒收现金;租金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不得随意变更;房东需要提前15天告知租户调整租金的事实和理由,租户可以选择接受或终止租赁关系。对于逾期未支付租金的违约当事人,按照违约责任承担法律责任。
三、物权保护
新规在物权方面进行了更为严格的保护。对于不良商圈的租赁房,属于收回、征地和拆迁等事由或反悔退房的情况,房东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租户搬迁,并且双方应协商解决搬迁过程中的问题。对于未经合法程序拆除房子或损坏租赁房屋导致租赁关系的终止,租户有权选择退还已支付租金的方式对房东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房东应当对租赁房屋的使用权和物业费用进行严格管理,并在租赁关系终止后保证租赁房屋与入住时相同。
四、违约责任
新规对租赁违约行为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对于房东、租户的违约行为,应当依据租赁合同进行处理,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其中,租赁合同乙方(租户)提供虚假材料及其它恶意行为,导致房东严重损失的,乙方应当向房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承担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对于存在恶意闹事、损毁公物等行为的租户,可以要求其返还已经租赁的押金,并依据租赁合同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租赁服务
为促进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新规增加了租赁管理服务的规定。相关机构要加强租赁市场信息的公开、监管和服务,对租赁行业提供技术、管理和咨询服务,并向租户和房东提供房屋资料、法律法规等知识和咨询。同时,还要完善租赁市场的信用体系、监管机制和仲裁机制,为维护租户和房东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加稳定、公正的环境。
六、市场监管
针对违规行为,新规对租赁市场的监管也进一步加强。其中,假冒、伪造租赁合同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同时,明确规定,从事租赁业务的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应当获得相关资质和许可证书,严禁偷工减料、超载经营等非法行为。房屋设施损坏应当由施工人员负责维修,对于屡教不改、导致房产损失的行为,可以追究相关责任。
总结
新版《民法典》对租赁房的规定,明确了房东和租户的权利义务,强化了租赁合同管理和租赁费用管理,保护租赁房屋的物权和租赁市场的信誉。作为租户和房东,在租赁房屋的过程中,要认真遵守租赁合同的约定,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公正、安全、有序的租赁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