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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严格监管却存在漏洞,新媒体平台成为不良信息传播重灾区

热心市民 62

应严格监管却存在漏洞,新媒体平台成为不良信息传播重灾区

随着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其对社会的影响也日益显现。然而,近年来不良信息在新媒体平台上的传播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凸显出政府监管存在的诸多不足。

在新媒体平台上,各种类型的不良信息层出不穷,其中不乏黄、赌、毒、暴力、恐怖等涉及社会公共安全的信息。尽管新媒体平台已经设有相关规则与监管机构,但由于监管不严、处罚不力等原因,不良信息依然得以逃脱惩罚,甚至在平台上长期存在。这些信息的传播不仅引发了社会公众的恐慌和焦虑,也直接威胁到了社会的公共安全与利益。

当前,新媒体平台依旧存在的监管漏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管机构力量不足,处罚不力。

新媒体平台属于特殊的信息传播渠道,对其管理需要在技术难度、信息量等多方面考虑,涉及到多个法律、技术、行业等领域。然而,现实情况下,现有的监管机构在人力与物力资源上都存在不足,对新媒体平台的监管能力相应受到限制。与此同时,监管的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很多不良信息依然可以在平台上流传,并发酵成更大的社会问题。

二、监管规则并不完善,漏洞百出。

新媒体平台也因其特殊性质与工作方式,很难套用传统媒体的监管规范与标准,监管规则也存在许多漏洞。例如,多数平台规则是针对特定领域的,更新不及时;处罚方式不一,对于同一现象的处罚也存在差别;监管标准因地域、民族、文化背景等方面因素而存在差异性,不具备普遍性等等。这些漏洞导致不良信息在新媒体平台上传播过程中容易被利用,规避处罚,造成了不良后果。

三、监管多元化方式不足,难以较好地应对新媒体平台的复杂情况。

新媒体的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大,具有时效性强等特点。监管部门应针对这些特点采取多元化的监管手段与方式。但现实中,监管手段相对单一。例如,一些平台只开设了一两条举报途径,容易遭到抵制和攻击;一些监管人员缺乏技术与操作能力,难以有效的审查、过滤信息。因此,监管手段单一与不足,无法较好地监管新媒体信息的传播。

综上所述,新媒体平台的不良信息传播是当前监管的一个重要问题,其所暴露出来的监管缺陷更是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新媒体平台不良信息传播行为,我们建议:

一、加强监管部门的人员配备和专业培训,提高监管人员敏锐性和应变能力。

二、完善新媒体监管的监管规范和标准,随时更新适应不同的市场需求。

三、提高监管部门对于新媒体的监管手段的多元化程度。如增加对新媒体平台的技术侦查和识别; 采用人工智能技术自动审查等。

四、加强社会监督与举报渠道的建设,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完善监管。

以上建议仅是性质示范,希望有关部门针对新媒体监管加强力度,让新媒体平台成为一个更透明、更公正、更安全的信息传播平台。